一、专业基本情况
专业名称:信用管理
学习层次:专升本
学制:3年
学习形式:函授/业余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信用管理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比较系统的信用管理专业知识结构,掌握较全面的信用管理实践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的信用管理专业行为组织能力,以及较强的职业素养提升和社会适应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规格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经济学和管理学方面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信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接受信用管理专业实践操作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信用管理理论分析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
通过学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素养、知识和能力: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修养、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2、具备宽厚的文化修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应用能力。
3、掌握信用管理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从事信用管理专业业务工作的实践能力。
4、具备一定的跨文化交流、沟通的意识和能力,具有较为开阔的国际视野。
5、具有健康的体魄、坚定的意志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四、学制和毕业学分要求
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毕业学分要求:学生在校修读期内,要求完成的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84学分。
五、所属学科和学位
本专业属经济学学科。本专业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核心课程
金融学、信用管理学、企业信用管理、消费者信用管理、金融机构信用管理、信用风险管理、信用评级、证信理论与实务等。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课程论文、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写作等论文教学环节,分别安排在第四学期至第六学期进行。
八、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
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且成绩合格,可颁发广东金融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信用管理专业毕业文凭。符合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经济学学士学位。
九、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到金融监管部门(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改委等)从事高级管理;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保理公司、担保公司和网络金融等从事风险管理、信用管理,以及到上述金融机构中从事资本运作、理财;到资信评估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从事信用评级、风险控制;到各类工商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外资企业、合资公司从事信用风险管理、资本运作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