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保险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保险监管等实际工作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保险人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经济学、金融学基础知识,掌握系统的保险专业知识和保险理论,具备熟练的保险业务技能,具备比较系统的保险专业知识结构,并具有一定的保险专业行为组织能力,以及较强的职业素养提升和社会适应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适应我国保险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保险监管等实际工作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保险人才。
就业前景
该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可到中外商业性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可到社会机构、中央银行、相关监管机构和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宏观保险管理工作;也可到外贸公司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管理和研究工作。
主干课程
金融学、风险管理、保险法、保险学原理、保险中介、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精算学、保险监管、保险经营管理学、西方经济等。
学制
3年 业余函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