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考试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中转师范或大专以上学历(中学需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普通话证书;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并具备良好的教育道德品质,同时考生还需要满足教育教学所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教资报名具条件要求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当地的中国公民。
(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上述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教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教资。
(三)符合教资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其中身体条件详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四)丧失教师资格,不得报名参加教资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资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资考试;参加教资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教师资格条例》,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资考试。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当地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符合本须知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
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教资。
教资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202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了解教资报考政策,熟悉教资报名流程。
2.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资报名系统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不得交由机构或他人填报,防止发生个人相关信息泄露、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填报不准确、选报科目错误、缴费不成功等情况。
3.考生如发现本人身份证已注册教资或系统登录异常且无法解决,请及时向所报考区咨询处理。
4.考生提交信息后,请及时登录教资报名系统查看结果,如通过请及时缴费;如未通过,请根据未通过原因及时核准修改并重新提交。